系列报道•续一
—谁给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然公开违背宪法的和法律的底气?
文图《人民视点》 刘万春 李宝贞 戴务贵 张伟
【编者按】
接收不足350公里距离的上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加急”电文,竟需要7天;收到上级法院“立改废”的通知,26天仍坚持不改不废;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6年半后仍未开始实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和诉讼权利,被公然公开限制、剥夺。这就是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个别基层法院,真实、直白、率性。把法院一亩三分地作为自家花园,如此司法环境,有关部门应当引起重视了!
2021年12月4日,《人民视点》以“法院公开违法的背后 细思极恐”为题,对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违背宪法和法律,制定限制、剥夺困难群众诉讼权利的家规院法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2021年12月6日上午9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加
急”明传电报方式,向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的通知》,明确“各中、基层人民法院不得自行制定对辖区法院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审判业务文件”“各中、基层人民法院原制定的审判业务文件一律无效”。
可是,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上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加急”电报发出的通知,竟拖延至2021年12月13日才在其本院各部门及基层法院的内网公开。而且也不作出对其第45次审委会通过,2021年8月30日下发,违法限制、剥夺困难群众诉讼权利内容的这份通知立即废止或立即停止执行的要求。从广州至茂名不足350公里,一份“加急”电文,竟需要7天才能收到?“立改废”,过了26天仍不改也不废。着实令人汗背!
上梁不正下梁歪!其下辖的化州市人民法院为阻却困难群众委托的朋友或其他公民为之代理诉讼,公开帮助执业律师高价垄断案件,更加肆无忌惮:对一些公司、企业为其股东或职工推荐的公民代理人,竟以“公司、企业不是单位”为由,阻止其代理立案或参加诉讼;对已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12月6日上午就“加急”下达“立改废”电报通知,茂名中院出台的通知应当“立废”的代理人,承办法官竟公开以“广东高院虽下达了通知,但茂名中院未通知何时执行省高院的通知”“茂名中院8月30日下发第45次审委会的通知,不是文件,不需要停止执行”为由,阻止代理人立案或参加诉讼;一些法官更直接以短信方式,直接通知当事人或其委托的公民代理人:“你不符合茂名中院的通知规定,不能以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花样百出,理由诡异。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国三大诉讼法均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等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一律公开审判,社会群众有权参加旁听。但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部分法院长期限制、阻止无持法院传票的社会群众进入法院参加审判旁听。社会群众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哪来传票;《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但是,社会群众进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化州市人民法院,就必须被责令交出通信工具,立被剥夺通信自由权;最高人民法院早已于2015年4月15日就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从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相当多的当事人向媒体反映:“在化州法院立案,比登天要难”。经调查,这家法院的立案庭,一直违法坚持“实体审查立案制”,人民群众到该院立案,提交诉状材料后,要经过前台的实体审查,再经过立案庭副庭长的实体把关审核,后经立庭庭长审批,无取得庭长的书面“同意立案”批准,就立不了案。
这个立案庭刁难立案群众的形式空前奇葩:如个别被告是自然人的,竟要求原告必须提供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否则就要求原告到被告的所在单位或村(居)会开具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对登记立案工作,早已“五令八申”不能搞“实体审查立案”。但是,化州市人民法院就是坚持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当地有方言曰:“谁吹得他涨(谁奈何得了他)”!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更是党中央的要求。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部分基层法院持续长时间公开违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系列规定,违背宪法和法律,限制、剥压人民群众的通信自由权利和诉讼权利,不但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切身利益,而且对审判机关的公正性和公信力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化州市人民法院的院长,你们是否知道,要使党和人民相信法院能公正执法,法院首先要自觉守法;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的前提是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和党的领导。
《人民视点》将继续拭目以待!
编辑:唐玲